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游藝、游樂場所;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這些場所往往人員集中,一旦發生火災,疏散困難,易造成人員傷亡,保安人員應熟悉公共娛樂場所的防火要求及注意事項,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公共娛樂場所的設置
(一)設置位置、防火間距、耐火等級。
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館、圖書館建筑內,不得毗連重要倉庫或危險物品倉庫。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在公共娛樂場所的上面、下面或毗鄰位置,不準布置燃油、燃氣的鍋爐房和油浸電力變壓器室。
公共娛樂場所在建設時,應與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一般與甲、乙類生產廠房、庫房之間應留有不少于50米的防火間距。建筑物本身不宜低于二級耐火等級。
(二)防火分隔。
影劇院等建筑的舞臺與觀眾廳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5小時的不燃體隔墻,舞臺口上部與觀眾廳悶頂之間的隔墻,可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5小時的不燃體,隔墻上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電影放映室(包插卷片室)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l小時的不燃體隔墻,與其他部分隔開,觀察孔和放映孔應設阻火閘門;劇院后臺的輔助用房與舞臺之間,應當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5小時的不燃體墻隔開;舞臺下面的燈光操作室和可燃物儲藏室,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l小時的不燃體墻與其他部位隔開。
對超過1500個座位的影劇院和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禮堂舞臺口,以及與舞臺相連的側臺、后臺的門窗洞口,都應設水幕分隔。對于超過1500個座位的劇院和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舞臺下部以及建筑面積超過400平方米的演播室、建筑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電影攝影棚等都應設雨淋噴水滅火設備。
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筑物內時,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設置。商住樓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與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應當分開設置。
(三)公共娛樂場所的內部裝修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四)在地下建筑內設置公共娛樂場所除符合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只允許設在地下一層;
2、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每個樓梯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3、應當設置機械防煙排煙設施;
4、應當設置火災白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5、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疏散
(一)疏散出口及門的要求。
l、公共娛樂場所觀眾廳、舞廳的安全疏散出口,應當根據人流情況合理設置,數目不應少于兩個,且每個安全出口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250人,當容納人數超過2000人時,其超過部分按每個出口平均疏散人數不超過400人計算。
2、公共娛樂場所觀眾廳的入場門、太平門不應設置門檻,其寬度不應小于1.4米。緊靠門口1.4米以內不應設置踏步。同時,太平門不準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應為推閂式外開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走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
3、為確保安全疏散,公共娛樂場所室外疏散小巷的寬度不應小于3米。為了保證滅火時的需要,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等建筑四周,宜設置環形消防車道。
(二)疏散走道的布置。
在布置公共娛樂場所觀眾廳內的疏散走道時,橫走道之間的座位排數不宜超過20排??v走道之間的座位數每排不超過22個,當前后排座距不小于90厘米時,可增至50個;僅一側有縱走道時,其座位數應減半。
(三)應急照明。
l、在安全出口和琉散走道上,應設置必要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以利火災時引導觀眾沿著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順利疏散。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小于20分鐘。
2、應急照明燈宜設在墻面或頂棚上,疏散指示標志宜設在太平門的頂部和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l米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宜大于20米。為了便于管理和防護,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采用玻璃或其他不燃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滅火設施和器材的設置
公共娛樂場所發生火災蔓延快,撲救困難,所以,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和滅火設施。根據國家}肖防技術規范規定,對于超過800個座位的劇院、電影院、俱樂部和超過1200個座位的禮堂,都應沒置室內消火栓。
為了保證能及時有效控制火災,座位超過1500個的劇院和座位超過2000個的會堂或禮堂,其觀眾廳、舞臺上部(屋頂采用金屬構件時)、化裝室、道具室、儲藏室、貴賓室等應設置閉式自動噴水滅火設備。
室內消火栓的布置,一般應布置在舞臺、觀眾廳和電影放映室等重點部位,并應設置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此外,對放映室(包括卷片室)、配電室、儲藏室、舞臺、音響操作室等重點部位,都應配備必要的滅火器。
設置在綜合性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其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應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范對綜合性建筑的防火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l、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中確定一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公共娛樂場所的房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個人發生租賃、承包等關系后,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3、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4.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不得超過額定的人數。
5、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加強電氣防火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6、嚴禁在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7、公共娛樂場所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公共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規定配備滅火器材,設置報警電話,定期維護保養,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9、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制定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制定緊急安全疏散方案。在營業期間和營業結束后,應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特別要注意有無遺留煙頭等火種,確認安全后,切斷電源。
10、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員工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11、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應當設置聲音或圖像警報,保證在火災發生初期,將各卡拉OK房間的畫面、音響消除,播送火災警報,引導人員安全疏散。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犬檢查;其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媒體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后,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于兩次。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置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的預案的制定、演員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并經過專門培訓后持證上崗;消防值班記錄是否齊全,記錄是否認真。
7、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應急廣播等消防控制設施、啟動按鈕是否完整好用,并處于良好狀態;樓層設置的內部報警電話或報警按鈕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與有關部門、人員通訊聯絡是否暢通。
8、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廚房、灶間煙道是否經常清洗。
9、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維護保養及設施運行記錄是否齊全,
10、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是否處于良好狀態,是否委托具有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
15、營業結束后,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6、滅火器配置數量是否充足,選型是否準確,放置位置是否明顯、無遮擋并且便于取用。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保安員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以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等,確保消防安全。
◎ 上一篇:沒有了
◎ 下一篇:沒有了